工作职责:审查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课程设置;审查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;审查博士学位的申请,作出是否同意或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,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; 审查硕士学位的申请,作出是否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,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;审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,作出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,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;审查博士生指导教师上岗申请,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;审批硕士生指导教师上岗申请,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;作出撤消因违反规定授予或错授学位的决定或建议,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。

  席:王 强

副主席:刘 斌

  员:(以姓氏笔画排序)

于建民、王超、王强、毛红奎、刘亚青、刘斌、李玉新、张国伟、张治民、张星、周少锋、赵宇宏、赵贵哲、徐宏妍、廖海洪

秘书:王燕